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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及辦法

中山醫學大學醫學科技學院與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
學士-法學碩士學位培育計畫
設置宗旨
一、促進醫學科技學院所屬學生對法律議題的興趣和認識。
二、增強醫學科技學院所屬學生對法律之知識。
三、培育國內法律之人力資源。
申請資格
醫學科技學院各系一至四年級大學部學生,依「中山醫學大學校際選課辦法」辦理並填妥「中山醫學大學醫學科技學院學士-法學碩士學位培育計畫申請表」向本院提出申請。
 

 中山醫學大學醫學科技學院與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專業學院法學碩士培育計畫辦法110.09.07